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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区建招字〔2021〕第15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赣州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青峰药谷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7地块标准厂房一期项目检测;
3.工程地址:位于章贡高新区沙河园区E7-1-03地块;
4.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49168.24㎡,总建筑面积约122243.04㎡;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本项目投资:约12.65亿元,施工费(含建安费及设备费)约2.6亿元,检测费用约30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检测工期:按招标人通知两天内进场检测,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5天内提交检测报告。
8.招标范围:青峰药谷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7地块标准厂房一期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对应的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装配节点质量检测、装配构件实体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节能检测、市政检测、路面取芯、人防检测等所有检测工作内容;
9.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具国家及江西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及建筑节能检测)。
②投标申请人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上的检测能力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除人防检测、装配式建筑检测、装配式建筑安装与连接的检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检测内容外的其他检测工作内容。
3.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造价、质量检测、一级房地产估价)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上企业及相关人员进行备案,本项目投标单位及本工程拟派的检测人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公示”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承诺按照赣市建字〔2019〕87号文件执行:
①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②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③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⑤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标前监管严格投标资格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具有资格审查合格必备条件。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当自觉诚实信用投标,对投标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明知不具备招标文件投标资格条件仍继续参加投标的,视为虚假投标,如开标现场发现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6.其他要求
①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开标前确保根据赣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纳入赣州市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软件等与监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包含见证取样检测设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选择排序次之者中标(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开标现场发现投标单位未按要求纳入赣州市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②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开标前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开发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依照法律、法规设立满足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选择排序次之者中标(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如开标现场发现投标单位未按要求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开发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依照法律、法规设立满足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取消其投标资格。检测单位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若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有更新的,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检测投标的检测企业,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CA锁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中报名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检测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的项目分类选择了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赖工:******,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及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到这部分时间。
四、其他
1.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投标人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执行。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区招标办举报电话:******;区住建局扫黑办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3.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投标,投标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赣州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熊和锋
联 系 人:康阳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师睿
联 系 人:林欣格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赣州市章贡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21年4月30日